重阳专刊|关注国家养老政策

 

 

一、国家最新养老政策

2023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首次发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通过列清单的方式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具体来看,清单中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类16个服务项目,面向多类老年人,其中一项是面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意见》要求省级政府对照《清单》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及清单,清单应当包含《清单》中的服务项目,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清单》要求。
2023年10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可享受中央财政支持。
2023年10月20日,民政部发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GB/T 43153-2023),将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服务组织条件及相关流程要求等提供基本指引,是我国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首个国家标准。

 

二、养老金政策的变化

随着我国快速跨越深度老龄化门槛,面对十几亿人当下及未来的退休养老问题,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保养老亟待减负,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补充养老存在着历史性不足,因此加大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建设力度,就显得迫在眉睫。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在随后的11月份,国家进一步发布了《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税优政策的敲定推动个人养老金正式落地。
早在2018年,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即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启动了在国内的试点业务运行。据最新数据统计,试点五年来,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亿元左右,参保人数超过5万人。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的新背景下,原税延养老险的税优政策有待重新梳理和整合,于是国家启动了“并轨”政策,将税延养老险正式纳入个人养老金的大格局。
2023年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下发《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将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同个人养老金进行衔接,衔接工作计划于2023年底前收官。

 

🔚结束语

每年农历九月初九是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我国法定“老年节”。
尊老敬老爱老是我国优良传统文化,在“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古代社会,养老问题足以在家庭单位内解决。在老龄化社会越来越近的时代中,解决如此人口规模养老问题,仅仅尊老敬老爱老、仅仅依靠家庭,还远远不够。
国家必须要有制度性的支撑,同时还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积极参与,包括物业、社区、街道以及第三方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等多层级、多角度主体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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